摘要
点勘记是敦煌写经的古代清点者书写在卷子背面,标明经文名称、卷次、归属和完整与否的记录,反映了古人所见敦煌写卷的本来面目,可以用来判定藏经洞开启前敦煌写卷的原貌。根据点勘记的位置、数量、特点和含义,可归纳出藏经洞开启前后写卷外部形态变化的五种类型,即写卷被发现前已断裂、被发现前已残缺、被发现后断裂、被发现后残缺、被发现前补缀过卷首而被发现后断裂残缺。写卷外部形态不断变化的事实使得敦煌文献原貌的认定具有时效性,需要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从写本历史变化的整体上观照缀合研究。
随着敦煌残卷缀合研究的蓬勃开展,大批原本完整或相对完整,却在近代流散于世界各地的敦煌残卷和残片被成功缀合复原,这对于恢复敦煌藏经洞文献原貌无疑具有极大的价值。当分离的“骨肉”借助缀合重新团聚,我们在欣喜之余,又不能不考虑另外一些问题:这些被现代复原的敦煌文献与藏经洞开启前它们本来的样子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差别又在哪里,我们该如何做出判断?也许,古人书写在写卷背面的点勘记可以告诉我们答案。
敦煌写卷上的古代勘记是古人对敦煌文献的勘核记录。根据用途,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校勘者书写的校勘记,以标明经文书写的正误,多数写在尾题的后面(如《大般若经》卷六〇伯2909号尾题后的题记“邓英写 灵秀第一校 义泉第二校 海智第三校”),少数写在经文抄写有问题的地方(多见于兑废稿,如《大般若经》卷二五八北敦6891号第17、18行间脱文1行,第17行经文上叠压书有朱笔大字“兑,法璨,此经欠一行”字样),偶尔也写在卷子背面(如《大般若经》卷四五〇斯2962号卷背倒书“神弁勘”字样);另一种即本文所要讨论的,由经文清点者书写的点勘记,用来标明经文的名称、卷次、归属和完整与否,只出现在写经背面,绝大多数写在卷子前端背面,个别写在卷尾背面。我们借以判定藏经洞写经原貌的,主要是书写在卷子前端背面的点勘记。
利用写卷背面的点勘记来判定藏经洞写卷原貌,是基于绝大多数汉文写经都是卷轴装写本这一事实。卷轴装写本沿卷尾末端的卷轴收卷,卷首背面裸露在外面,出于典藏和查检的便利,古人会在完整写卷的卷首前端背面题署该卷的经名全称、卷次、帙次、帙内卷次和收藏单位等信息,形制上与后世刻本文献的题签相似。例如《大般若经》卷二九三羽527号包首前端背面题署“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二百九十三,卅,三,恩”,其中“卅”是经文帙次,“三”是帙内卷次,“恩”是敦煌报恩寺的简称。当然也有简省的样式,如《老子化胡经》卷十伯2004号包首前端背面题署“老子化胡经卷第十,土”,其中“土”是敦煌净土寺的简
不少点勘记紧贴着残卷前端书写,不由得让人担心,本已伤痕遍布、裂隙纵横的残卷卷首,倘若后续稍有残损,首当其冲受损湮灭的就是这些点勘记。这种情况一方面证明,点勘记书写在卷子前端背面是当时的普遍现象;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些残卷很可能是敦煌古人清点时见到的最后形态,点勘记书写后不久藏经洞即被封闭。
作为古人手检目验的现场记录,点勘记理所当然反映了古人所见敦煌写卷的本来面目,据此判定藏经洞开启前敦煌写卷的原貌,距离事实应该不会太远。基于这个思路,本文尝试对藏经洞写本原貌加以测查。敦煌文献的现代复原经由残卷缀合实现,我们的叙述也从缀合实例开始。
文中“北敦”指《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2012年出版,简称《国图》)编号,“斯”指《敦煌宝藏》(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1—1986年出版,简称《宝藏》)和《英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2017年出版,简称《英图》)斯坦因编号,“俄弗”“俄敦”均指《俄藏敦煌文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2001年出版,简称《俄藏》)编号,“伯”指《法藏敦煌西域文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2005年出版,简称《法藏》)伯希和编号,“羽”指《敦煌秘笈》(日本大阪武田科学振兴财团2009—2013年出版,简称《秘笈》)羽田亨编号;《劫余录》为陈垣编《敦煌劫余录》(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出版)的简称,《孟录》为孟列夫主编《俄藏敦煌汉文写卷叙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简称,《翟录》为翟林奈(Lionel Giles)编著《英国博物馆藏敦煌汉文写本注记目录》(Descriptive Catalogue of the Chinese Manuscripts from Tunhuang in the British Museum,London: The Trustees of the ”表示。可直接缀合的卷号之间用“+”相接,不能直接缀合的卷号之间用“…”表示。为凸显缀合效果,图版缀合处加点或保留一定缝隙以示意。凡裂痕吻合、残字相契的缀合不列用字比较表,其他缀合一般列出用字比较表。为了表述的方便,我们用“完卷”指称断裂前首尾俱全的完整写卷,用“长卷”指称断裂前不能确定是否为完卷的写卷,用“断裂”指称相对齐整的大面积分裂,用“残缺”指称相对小块的不规则残损,当然,后两个概念并非截然对立,我们在具体使用时会结合古人点勘记的提示做一定的调整。敬希读者知悉。
一 据点勘记确知写卷在近代被发现前已断裂
藏经洞开启后,敦煌文献逐渐流散,前有王道士、斯坦因、伯希和的拣选扰动,后有劫余之物被巧取豪夺、肆意裁割,都在有意无意间对敦煌文献的完整性造成了破坏。大批敦煌残卷缀合研究成果也不断证实,能缀合成长卷的各个部分往往分藏于世界各地的多家公私收藏机构,这也给人们带来一种印象,认为敦煌文献的断裂源于近代藏经洞开启以来的人为因素。事实果真都是如此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下面三例:
(一) 北敦2333号…俄弗237号+北敦7587号+北敦8674号
1.北敦2333号(北2079;余33),见《国图》33/131B—132
2.俄弗237号,见《俄藏》4/335A—336A。卷轴装。2纸,纸高26厘米。如图1-1中部所示,前后皆残,存36行(前一纸8行,后一纸28行),行17字,首行仅存行首2字左侧残点,次行中部及下部右侧残损,倒数第3行首字左上部略残,倒数第2行上残,末行仅存中下部右侧残字及行末2字。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孟录》定作《大般若经》卷第二十九《初分教诫教授品第七之十九》,并称该本为9—11世纪写
3.北敦7587号(北2080;人87),见《国图》97/385B—386B。卷轴装。3纸,纸高26.6厘米。前部如图1-1左部所示,前后皆残,存42行(前一纸3行,次纸28行,后一纸11行),行17字,首行仅存首字左侧残画,次2行下残,末行下部左侧残损。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劫余录》定作《大般若经》卷二九《初分教诫教授品七之十九
4.北敦8674号(北2081;位74),见《国图》103/375B—377A。卷轴装。2纸,纸高26.4厘米。前残后缺,存46行(前一纸18行,后一纸28行),行17字,首行仅存下端左侧残画,次行中部右侧略残,末行上部左侧残损。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劫余录》定作《大般若经》卷二九《初分教诫教授品七之十九

图1-1 北敦2333号(后部)…俄弗237号+北敦7587号(前部)缀合示意图

图1-2 北敦2333号、俄弗237号、北敦7587号、北敦8674号背面局部图
按:《国图》条记目录已指出上揭后二号可直接缀合,甚是,但缀合后原卷前部仍有残缺。今考北敦2333号、俄弗237号与北敦7587号所抄内容前后相近或相接,行款格式相同(纸高相近,行间皆有乌丝栏,乌丝栏高度近同,字体大小相似,字间距及行间距皆相近,行皆17字),字迹书风似同(前二号比较
卷号 | 无 | 不 | 若 | 乃 | 摩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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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23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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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弗2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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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上揭四号缀合复原的是长卷原初的某种面貌,不过,这种面貌是否就是原卷封存于藏经洞时的样子呢?
根据四号残卷背面的点勘记,我们可以有如下认识:
1.四号残卷上的点勘记书风书迹似同,书写位置相似,且皆为倒书大字,说明它们是一人一时所
2.各点勘记序数不一,说明它们不指代该《大般若经》长卷的卷次、帙次和帙内卷次(该经的卷次、帙次和帙内卷次是确定且唯一的,分别为29、3和9);由于各号残卷纸数皆为二三纸,又说明点勘记不代表单张经纸的次序。排除以上两种可能,意味着点勘记标注的应是各号在原初长卷中的位置次序。
3.“弟二”与“弟三”相邻,居于原卷后部,“弟七”处于原卷前部,说明古人在点勘时,已经依据正面经文内容的先后,对该四号进行了排列,并遵循从卷尾向卷首的顺序由小到大地书写序数。
4.俄弗237号既非卷首又非卷尾,点勘记“弟一”显然与正面经文次序相背,何以如此?存在两种可能:如果“弟一”是“弟四”之讹,则古人点勘时,在北敦8674号之后应有经文存在,相应经纸背面的点勘记当是“弟一”;如果“弟一”乃点勘者弄错了经文次序所致,则是以为俄弗237号即长卷最后的部分,故而以俄弗237号为点勘记书写的起始。
5.北敦2333号与俄弗237号之间有大概120行的经文缺失,推测两号间至少缺失了点勘记“弟五”“弟六”对应的两部分经文片段。
以上5点共同指向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即古人为什么要在同一长卷的多个部位反复书写点勘记达七次之多?
基于卷轴装写本的收卷和查检特点,答案只能有一个,即这些书写了点勘记的七个部分在古人点勘之前已经处于断裂的状态,故而随着写卷的收卷,各残卷的前端处于卷子的最外层,点勘记也便一次次地书写在了这些部位。反过来说,假如这七个部分本来是一个长卷整体,古人的点勘记只应出现在北2333号前端背
古人在上揭四号写卷背面书写点勘记,应是为了缀接修复理顺次序,但这个工作显然没来得及完成,所以目前所见四号残卷断裂的状态,并非源于藏经洞在近代被发现后的人为撕裂,而是它们在藏经洞开启前的原貌本即如此。
通过上面的分析,也可知道,古人点勘时,在北敦2333号与俄弗237号之间至少还有两部分残卷,北敦8674号之后也可能有残卷存在,但这些残卷目前尚未发现,不知是否存留于天壤之间。
(二) 斯167号+北敦7507号+北敦3784号
1.斯167号,见《英图》3/156B—158B,彩图见IDP网站。卷轴装。3纸,纸高25.8厘米。后部如图2-1右部所示,前残后缺,存84行(一纸28行),行17字,首6行下残。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宝藏》拟题“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一百六”,《英图》条记目录称该本为8—9世纪吐蕃统治时期写本。背面如图2-2左部所示,前端有墨笔点勘记“卅”及朱笔点勘记“六”。
2.北敦7507号(北2284;人7),见《国图》97/203B—205A。卷轴装。2纸,纸高25.9厘
3.北敦3784号(北2283;霜84),见《国图》52/360A—366A。卷轴装。8纸,纸高26厘米。前缺尾全,存219行(末纸23行,其他各纸皆28行),行17字。楷书。有乌丝栏。尾题“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一百六”。《国图》条记目录称该本为8—9世纪吐蕃统治时期写本,前部可与北敦7507号缀合。背面如图2-2右部所示,前一纸有点勘记“一百六, (十)一”,系原卷卷次和帙次;末纸有点勘记“十一帙,六”,系原卷帙次和帙内卷次。
按:《国图》条记目录已指出后二号可依次直接缀合,甚是,但缀合后原卷前部仍有残缺。今考斯167号正是原卷前部缺失的部分,该号与北敦7507号所抄内容先后相接,行款格式相同(纸高近同,行间皆有乌丝栏,乌丝栏高度近同,字体大小相似,字间距及行间距皆相近,行皆17字),字迹书风似同(比较
卷号 | 乃 | 若 | 不 | 为 | 庆 | 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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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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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75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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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斯167号(后部)+北敦7507号(前部)缀合图
由此可知,斯167号+北敦7507号+北敦3784号原属同一长卷应无疑义,然而根据各号背面的点勘记可知,原卷在藏经洞开启前应当已经断裂。理由如下:
上揭三号前端背面所书点勘记的格式、意义、笔迹、墨色皆有不同。从格式和意义上看,斯167号墨书“卅”字表示的应是帙次,朱书“六”表示的应是帙内卷次,二字皆处于卷首背面上

图2-2 斯167号、北敦7507号、北敦3784号背面局部图
点勘记在同一长卷背面不同部位的多次书写,说明今日所见各号写卷在古代即已断裂,而点勘记格式、笔墨间的差异,体现了不同点勘者的个人习惯,也说明不同点勘者见到的都是局部的残卷。以上两方面揭示的,是原属同一长卷的上揭三号写卷在近代被发现前已经断裂,并曾被不同人员分别点勘的事实。
(三) 斯1775号+北敦4222号
1.斯1775号,见《英图》27/363A—366A,彩图见IDP网站。卷轴装。5纸,纸高25.8厘米。后部如图3-1右部所示,前残后缺,存113行(前一纸21行,后4纸皆23行),行17字,首行下端残损。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翟录》定作《法华经》品一九、二〇(卷六《法师功德品第十九》《常不轻菩萨品第二十》
2.北敦4222号(北5790;玉22),见《国图》57/79B—88A,彩图见IDP网站。卷轴装。15纸,纸高26厘米。前部如图3-1左部所示,前缺尾全,存326行(第14纸24行,末纸3行,其他13纸皆23行),行17字。楷书。有乌丝栏。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六”,《国图》条记目录称该本为7—8世纪唐写本。前5纸天头有连续水渍;前一纸油污变色,正面有鸟粪,《国图》条记目录谓卷面有2处虫茧。背面如图3-2右部所示,前端有点勘记“法花经第六卷”,系经名简称和卷次;又有长条形和方形裱补纸。

图3-1 斯1775号(后部)+北敦4222号(前部)缀合图

图3-2 斯1775号(后部)+北敦4222号(前部)背面缀合图
按:上揭二号所抄内容前后相接,行款格式相同(纸高相近,1纸多为23行,行间皆有乌丝栏,乌丝栏高度相近,字体大小相似,字间距及行间距皆相近,行皆17字),字迹书风似同(比较
卷号 | 无 | 为 | 所 | 以 | 不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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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17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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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42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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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斯1775号末端背面边缘和北敦4222号正面前端边缘都有浆糊粘贴痕迹,说明斯1775号、北敦4222号从同一长卷上分裂而来,应该不存在疑问。
不过,细审二号的保存状况,尤其是缀合相接处两纸的细节,除了天头上连续水渍轨迹连贯以外,其他方面却有较大差别:斯1775号后一纸边缘轮廓清晰,保存完整,光洁如新,几无破损;而北敦4222号前一纸油污密布,上下边缘磨损严重,正面天头上白色水滴状鸟粪和细长虫茧清晰可见,纸首又有多处横向裂痕,上下端也有裂痕,故背面糊以裱补纸加固。
从文献来源上,斯1775号前一纸背面有斯坦因书写的红色钢笔字编号“83.ⅩⅣ.12”,说明该号属于斯坦因1907年第二次中亚考察时从藏经洞攫取的敦煌文献,北敦4222号属于1910年从甘肃解送北京的劫余之物,二号都出自藏经洞,流散线索明确,可以排除藏经洞开启后遭到现代改篡、污损和撕裂的可能,也可以判定斯1775号的污损和裱补源于古代。
再结合北敦4222号前端背面古人书写的点勘记“法花经第六卷”,可知该号在藏经洞中已经缺失了卷首,是以古人才将点勘记书于此处,今日所见北敦4222号应即古人书写点勘记时见到的样子。
综上,我们推断,斯1775号与北敦4222号的分裂并非源于藏经洞开启后的近代流散,而是它们在藏经洞封闭前早已断裂;断裂后的北敦4222号前一纸油污变色、磨损破裂,落上了鸟粪,附着了虫茧,还经过了古人的修补和点勘,因此在保存状态上与斯1775号出现了较大的差
二 据点勘记确知写卷在近代被发现前已残缺
作为第一个进入藏经洞的现代考古学家,斯坦因认为不少敦煌文献在藏经洞中即是残断的。他在1907年初次进入藏经洞时,“只见一束束经卷一层一层地堆在那里,密密麻麻,散乱无章
(一) 斯69号+俄敦1176号+北敦2543号
1.斯69号,见《英图》2/28A—29B,彩图见IDP网站。卷轴装。3纸。后部如图4-1右部所示,首残后缺,存69行(前一纸22行,次纸24行,后一纸23行),行19字,首行上下皆残。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翟录》定作《法华经》品八(卷四《五百弟子受记品第八》
2.俄敦1176号,见《俄藏》2/359B。卷轴装。1纸。如图4-1中部所示,前缺后残,存24行,行19字,末行上下皆残,倒数第2—5行上残,卷子中部上端略有残损,通卷有连续水渍。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孟录》定作《法华经》卷第四《五百弟子受记品第八
3.北敦2543号(北5235,岁43),见《国图》35/220B—233B,彩图见IDP网站。卷轴装。23纸。前部如图4-1左部所示,前残尾全,存522行(前一纸4行,末纸14行,其他各纸17—26行),行19字,首3行下残,第4行下部右侧残损。楷书。有乌丝栏。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四”。《国图》条记目录称该本为8世纪唐写本。背面如图4-2所示,前端有点勘记“弟四,欠三纸半”,系原卷卷次和缺失纸数。通卷有连续水渍,上端水渍至第5纸消失,下部水渍越靠近卷尾痕迹越小。

图4-1 斯69号(后部)+俄敦1176号+北敦2543号(前部)缀合图
按:上揭三号所抄内容前后相接,行款格式相同(行间皆有乌丝栏,乌丝栏高度相近,字体大小相似,字间距及行间距皆相近,行皆19字),字迹书风似同(比较三号皆有的“无”“为”“所”“以”“不”“是”等字),相接处皆有水渍且轨迹连贯,秦龙泉已指出可以缀

图4-2 北敦2543号前部背面局部图
据上所述,斯69号+俄敦1176号+北敦2543号能够缀合是确然无疑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北敦2543号前端背面点勘记,可知古人在点勘时,北敦2543号前面即有大片缺失,所“欠三纸半”,正与斯69号+俄敦1176号缀合后的4纸共计93行相当。“半”是估算,“三纸半”实即多于三纸而不及四纸,因北敦2543号前一纸残存4行经文,故有“半”字之称。
通过点勘记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确知,在藏经洞开启前,北敦2543号前面即缺失了卷首,相应地,斯69号+俄敦1176号已经与北敦2543号分裂。今日斯69号+俄敦1176号+北敦2543号的缀合,是对长卷某种早期状态的复原,却不是藏经洞开启前写卷的原貌。
(二) 北敦14769号
北敦14769号(新969)《金刚经》,见《国图》133/182A—189A。卷轴装。存10纸,正面前部如

图5 北敦14769号前一纸正、背面局部图
以上是据点勘记可以确知缺失经文纸数、行数的例子,更多的点勘记材料中没有具体的经文缺失信息,约分两类:
其一是一些标明头尾缺失的材料,数量并不太多。比如北敦4274号《无量寿宗要经》,卷轴装,存2纸,前残尾全,次纸背面有点勘记“无头经”,由于点勘记处于卷尾背面,无法判断近代发现前卷首的具体残缺程度。又如斯251号《大般若经》卷二一五,卷轴装,11纸,前后皆残,存306行,前端背面有点勘记“无头未(尾)”,蒋孝琬亦因首尾题缺失而在其旁题署“破无名经”,可知藏经洞开启前原卷前部即如此残缺,惜不能确知当时卷尾的具体残缺程度。
其二是一些仅标明经文卷次的材料,数量甚夥。比如北敦2740号《大般若经》卷五三九,卷轴装,3纸,首残后缺,存39行,今知该卷前部可与北敦9458号缀合,但北敦2740号前端背面有点勘记“五百三十九”,说明该卷在古人点勘时,已经自现存写卷的前端缺失了卷首。又如北敦6298号《大般涅槃经》(北本)卷一,卷轴装,21纸,前残尾全,存476行,前一纸仅存末2行上部残文,次纸前端背面有点勘记“弟一”,可知该卷在古人点勘时,已自现存写卷的前端缺失了卷首。
三 据点勘记确知写卷在近代被发现后断裂
据点勘记推定写卷的断裂和残损发生在近代被发现前的实例既如上述,从中我们已能确认,能够缀合复原的长卷,有些是在藏经洞开启前已然断裂或残损,与近代被发现后人为扰动、撕裂、损毁的行为无关。同样,据点勘记判定写卷原貌的方法,也可以用来判定哪些写卷是近代被发现后人为造成的断裂,比如下例:
(一) 北敦1775号+北敦4194号
1.北敦1775号(北5279;往75),见《国图》24/263B—264B,彩图见IDP网站。卷轴装。2纸,纸高25厘米。后部如图6-1右部所示,前残后缺,存39行(前一纸11行,后一纸28行),行17字,首3行下残,第4行中部右侧残损。楷书。有乌丝栏。《劫余录》定作《法华经》卷四《五百弟子受记品八》《授学无学人记品九
2.北敦4194号(北5310;水94),见《国图》56/405B—417A。卷轴装。19纸,纸高25.2厘米。前部如图6-1左部所示,前缺尾全,存520行(末纸16行,其他各纸皆28行),行17字。楷书。有乌丝栏。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四”。《国图》条记目录称该本为7—8世纪唐写本。前6纸有连续水渍,背有古代裱补。
按:上揭二号所抄内容前后相接,行款格式相同(纸高相近,行间皆有乌丝栏,乌丝栏高度相近,字体大小相似,字间距及行间距皆相近,行皆17字),字迹书风似同(比较
(衣里)”句,讫尾题,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29A7—37A2。
卷号 | 无 | 为 | 所 | 以 | 不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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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17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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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41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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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敦1775号前端背面点勘记“妙法莲花经,无头”,暗示古人点勘时,原卷卷尾具在而卷首缺失,原卷卷首残损处当自点勘记书写的位置始。考虑到1775号与北敦4194号在保存状况、污迹走向上具有显著的一致性和连贯性,进而可以推定,上揭二号的分裂并非在藏经洞封闭前,而应在近代被发现后。

图6-1 北敦1775号(后部)+北敦4194号(前部)缀合图

图6-2 北敦1775号前一纸背面局部图
四 据点勘记确知写卷在近代被发现后残缺
据点勘记也可以确知某些写卷在近代被发现后遭到残损而有缺失,如下面二例:
(一) 斯12318号+北敦4849号
1.斯12318号,见IDP网站。残片。正面如图7-1右下部所示,存2行,每行存中下部9、10字。楷书。有乌丝栏。原片无题。背面如图7-2所示,存点勘记“ (三),无头”。残片有水渍。
2.北敦4849号(北5145;巨49),见《国图》64/405B—412B。卷轴装。11纸。前部如图7-1左部所示,前残尾全,存278行(末纸为拖尾,无字,第10纸26行,其他各纸皆28行),行17字。楷书。有乌丝栏。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三”。《国图》条记目录称该本为7—8世纪唐写本。背面如图7-2所示,前端有点勘记“妙法莲华经卷第 (三)”。通卷有连续水渍。
按:秦龙泉已将后一号定名为《法华经》卷三残
相应地,背面缀合后如图7-2所示,原本分属二号的“三”字复合为一,点勘记连贯,其文作“妙法莲华经卷第三,无头”。据此点勘记可知,古人点勘时,原卷卷尾具在而卷首缺失,卷首缺损处当自点勘记书写的位置始,进而亦知北敦4849号进一步残损而与斯12318号分裂,应在近代藏经洞开启之后。

图7-1 斯12318号+北敦4849号(前部)缀合图

图7-2 斯12318号+北敦4849号(前部)背面缀合图
(二) 北敦3291号
与上揭斯12318号+北敦4849号有尾无头的情况相反,北敦3291号《大般若经》卷五六九则有头无尾。北敦3291号(北3360;致91),见《国图》45/102B—103B。卷轴装,1纸。存25行,行17字。楷书。有乌丝栏。前部正、背面分别如
(五十七),欠尾”,说明古人点勘时原卷卷首完整而卷尾缺失,惜不能确知卷尾缺失与今日所见残卷状况是否相同。“五十七”3字左部残损,其上部及左部缺失,这种残缺导致我们无法得知缺失处原来是否还有别的点勘记内容,但今日所见卷首残缺、点勘记残损的情况始于藏经洞开启后,当是确定无疑的。

图8 北敦3291号前部正、背面局部图
五 据点勘记推知写卷被发现前补缀过卷首而被发现后断裂残缺
除了前面四种敦煌写卷在近代被发现前和发现后发生断裂、残缺的情况,在根据点勘记判定藏经洞写卷原貌时,还存在更为复杂的情况,值得我们特别注意。请看下例:
(一) 北敦7456号+北敦11106号+北敦1190号
1.北敦7456号(北1833;官56),见《国图》97/97B—98B。卷轴装。2纸,纸高25.5厘米。后部如图9-1右部所示,首全后残,存21行(首纸19行,次纸2行),行17字,末行上端左侧残损。楷书。有乌丝栏。首题“金光明最胜王经无染着陀罗尼品第十三”,其下署“七,三藏法师义净奉制译”,系经文卷次和译者姓名。《国图》条记目录称该本为8—9世纪吐蕃统治时期写本。首纸、次纸相接处背部有与纸高相当的长方形裱补纸,裱补纸末端因无正面经纸遮挡而裸露出来。后部背面如图9-2左部所示,裱补纸上写有经题“金光明经弟七”,“金”字上有经名号“”。
2.北敦11106号(临1235),见《国图》109/19A—19B。残片,纸高24.8厘米。如图9-1中部所示,存11行,行17字,首行仅存上部左侧残画,第2—5行下残,末行上端左侧残损。楷书。有乌丝栏。原片无题,《国图》拟题“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七”,《国图》条记目录称该本为8—9世纪吐蕃统治时期写本。背面如图9-2中部所示,前部上端有点勘记“七”,系经文卷次;又有古代裱补。残片多霉斑。
3.北敦1190号(北1823;宿90),见《国图》17/307B—315B,彩图见IDP网站。卷轴装。14纸,纸高25.4厘米。前部如图9-1左部所示,前后皆残,存366行(前一纸24行,后一纸6行,其他各纸皆28行),行17字,首行仅存上部数字左侧残字,末行仅存行首1字右侧残字及右侧小字注文。楷书。有乌丝栏。卷中有《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七品题《如意宝珠品第十四》《大辩才天女品第十五》。《国图》条记目录称该本为8—9世纪吐蕃统治时期写本。前部背面如图9-2右部所示,有古代裱补。通卷下部有水渍、霉斑,前5纸上部也有连续水渍。

图9-1 北敦7456号(后部)+北11106号+北敦1190号(前部)缀合图
按:上揭三号所抄内容前后相接,北敦7456号次纸与后二号行款格式相同(皆有乌丝栏,乌丝栏高度相近,字体大小相似,字间距及行间距皆相近,满行皆为17字),书风书迹似同(比较三部分皆有的“无”“若”“是”等字),朱若溪已成功缀合,甚是。缀合后如图9-1所示,三号衔接处裂痕吻合,原本分属前二号的“异若有供养”5字,分属后二号的“阿伐”“未”“输”4字,皆得以合成完璧。三号缀合后,所存文字始首题,讫《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七经文末字“边”下双行小字注文“或开或合前后不同”句前6字,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16/432C13—437C12。缀合后尚缺尾题和尾题前一行的左半行小字注文,否则即可成为完整写

图9-2 北敦7456号(后部)+北敦11106号+北敦1190号(前部)背面缀合图
仔细比对北敦7456号首纸与北敦7456号次纸+北敦11106号+北敦1190号,可以发现存在较大差别:两部分行款格式有别(后者栏框高于前者,故北敦7456号两纸相接处上部栏线错落不相接),书风笔迹不同(与后者相比,前者字号大小不一,字间距疏密不匀,字体略扁);又北敦7456号次纸+北敦11106号+北敦1190号多有水渍、霉斑,前部上下边缘有较多磨损,背有古代裱补(即图9-2中北敦11106号、北敦1190号背面纵横交错的白色细纸条)且裱补轨迹连贯,而北敦7456号首纸纸面洁净、上下边缘光滑,背面无裱补;又如《国图》条记目录已经指出的,北敦7456号首纸末行行末“如汝所”与次纸首行“若有菩萨得此陀罗尼者”句之间脱漏“说”字;又北敦7456号次纸首行右侧笔尖均被首纸叠压。以上诸多迹象表明,北敦7456号次纸+北敦11106号+北敦1190号当是历经长期使用而有污损,于是古人重新补配了另一人抄写的首纸,作为修复后完卷的新卷首,即今北敦7456号首纸。
这种推测也可从北敦11106号前部背面上端的点勘记“七”得到验证。北敦11106号背面写有点勘记“七”,“七”字书写的位置,当即补配卷首前长卷前部残损的起始处,说明古人点勘时见到的原卷前部即始于北敦7456号次纸。
可能是考虑到北敦7456号次纸+北敦11106号+北敦1190号前部较为残破的缘故,古人在补配了北敦7456号的首纸之后,复于北敦7456号首纸、次纸相接处的背面,粘贴了通贯天头、地脚的长方形裱补纸予以加固,此裱补纸刚好将点勘记“七”遮盖。裱补纸上书写的经题“金光明经弟七”上带有经名号,表明此时的北敦7456号+北敦11106号+北敦1190号乃是首尾完整的写卷。
那么,今日所见上揭三号的分裂,以及北敦11106号第2—5行下部的残损、北敦1190号尾题及尾题前左半行的缺失,都应发生在古人点勘、修复之后。
既然北敦7456号首纸为新补,没有出现写卷长期使用后普遍存在的卷首边缘磨损的迹象,说明很可能完卷修复后不久便被封存于藏经洞中。而北敦7456号次纸与北敦1106号相接处古人粘贴了裱补纸来加固,恐非人为强力牵拉不能撕裂,北敦11106号与北敦1190号的分裂也很可能来自同一外力。再考虑到敦煌写卷卷尾缺失的比例大大低于卷首缺失的比例,保存下来的长卷往往有尾无首,北敦7456号+北敦11106号+北敦1190号卷首具在,而卷尾沿倒数第二纸末端撕裂缺失,这种情况便显得异乎寻常。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断,上述写经完卷的断裂和残缺不是藏经洞封闭前写卷经过长期使用自然形成的,而很可能来自藏经洞开启后的人为撕裂。
六 结 语
本文由敦煌文献缀合实例出发,依据残卷背面古人书写的点勘记的位置、数量、特点和含义,分别从近代被发现前断裂、被发现前残缺、被发现后断裂、被发现后残缺、被发现前补缀过卷首而被发现后断裂残缺五个方面,对敦煌写卷在藏经洞开启前的原貌加以考察,并将其与现代缀合复原的结果加以比较,从而追溯敦煌写卷外部形态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
即如本文第五节中讨论的写经长卷,大致经过了原初完卷→首纸脱落→残卷前部破损→书写点勘记→补配首纸→裱补加固→新的完卷→再次断裂残缺等环节,经历了由整到残、修复完整、再次残损这样循环往复的复杂过程,是敦煌文献历时变化的一个缩影。站在今天回顾往昔,假如北敦11106号背面没有书写点勘记,我们恐怕很难对该卷的变化情况做出如此详尽的推断。看似零散不起眼的点勘记,在考察藏经洞写卷原貌中的作用不容小觑。同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点勘记的运用,使藏经洞写卷原貌的判定有了切实可靠的证据,这给前人研究藏经洞文献原貌提出的种种推测带来了检验的可能,也让敦煌文献研究始终走在实证分析的康庄大道上。
写卷外部形态的不断变化,使得藏经洞文献原貌的认定具有时效性。即使是同一写卷的原貌,此时与彼时各自不同,都具有无可辩驳的历史合理性,这就给写卷的缀合复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志在恢复藏经洞文献原貌的残卷缀合,所要恢复的究竟是哪个时段的原貌,这个时段与前后时段间有何异同,又有何关联,是不能不说明的问题。即以原貌论,便有写卷刚刚抄写完成的原貌、经过校勘的原貌、装裱后的原貌、使用中残损的原貌、修补后重新完整的原貌、修补后再次残损的原貌等多个面貌,都具有各自的特点,仅仅将藏经洞开启作为唯一的时间节点,已经不能概括如此纷繁变化的写本历史。
这启示我们,随着缀合实践的扩大和深入,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把断裂的残卷缀合起来,还应以历史的眼光,通观写本演变的全过程。以往缀合起来的写卷,呈现的很可能只是它诸多原貌中的一种,很多情况下,在历时变化中具有多种面貌的写卷所对应的缀合方式很可能不止一种。如何从能够缀合的写卷上充分挖掘其自身特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既看到其间的一致性,也妥善处理其间的矛盾性,并从写本历时变化的整体上观照缀合研究,也许是我们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本文在写作时蒙业师张涌泉先生赐教,也得到了匿名评审专家的指正,浙江大学文学院陈瑞峰博士帮助翻译了英文摘要,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李义敏副教授纠正了笔墨字迹描述上的一些问题,在此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
参 考 文 献
俄]孟列夫主编: 《俄藏敦煌汉文写卷叙录》(上),袁席箴、陈华平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百度学术]
陈垣编: 《敦煌劫余录》,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 [百度学术]
Giles L., Descriptive Catalogue of the Chinese Manuscripts from Tunhuang in the British Museum, London: The Trustees of the British Museum, 1957. [百度学术]
英]奥雷尔·斯坦因: 《西域考古图记》第2卷,巫新华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 [百度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