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真大成(https://orcid.org/0000-0001-7061-3820),男,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副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汉语词汇史及中古汉语研究。
文献异文情况复杂,运用起来应特别审慎。利用异文从事汉语史研究应注意分辨异文的性质、真实性、来源这三个问题。出于不同原因形成的异文,其性质也有差异,可以分为校勘性异文、用字性异文和修辞性异文三类。校勘性异文应运用文献整理的方法和原则判别正误,用字性异文应主要运用文字学的理论和方法确定字际关系,修辞性异文应运用语言学(汉语史)的理论和方法探寻词与词、句与句之间的变化关系。利用异文时还必须注意异文项的真实性,从而保证作为论据的有效性。利用修辞性异文进行语言比较,必须确认异文的真实来源,只有建立真正的异文对应关系,才能进行有效的对比,避免无的放矢之弊。
Variant characters in literature is a kind of valuable material for 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contrasting and emending variant characters is also an important method. Nevertheless, as variant characters in the literature are complicated, we should be particularly cautious with it, otherwise, it is easy to misjudge and misunderstand, so as to misuse the variant characters as arguments in the research and even arrive at a wrong conclusion. Combined with specific research results, this paper discuss the following three problems which should be noticed when using variant characters in 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distinguishing the nature of the variant characters, distinguishing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variant characters, and distinguishing the source of the variant characters.
The nature of variant characters caused by different reasons is also diverse, generally speaking, which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types: collational variant characters, scripting variant characters, and rhetorical variant characters. Processing methods and research values for different variant characters with diverse nature are also different. For the collational variant characters, we should use the methods and principles of literature sorting to distinguish; Theory and method of philology should be applied to scripting variant characters to identif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ifferent scripts; Theories and methods of linguistics (history of Chinese language) should be applied to rhetorical variant characters to explore the alterna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words and between sentences. When taking advantage of variant characters in 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we must recognize the nature of variant characters, once confused by variant characters with different nature and choose improper methods to research, then we wouldn't get the truth.
Using variant characters (scripting variant characters and rhetorical variant characters) as materials for 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the methodology involved is comparison; But effective comparison should be based on the authenticity of comparison items. With the circulation of texts, one of the variant characters ″A—B″ could get wrong (such as A becomes A'), then it seems right that the variant characters ″A—B″ became ″A’—B″. However there is not true correspondence between A’ and B. Actually, authentic comparison item for B is not A’ but A. This situation will confuse researchers and bring trouble to research, so attention must be paid to the authenticity of comparison items when using variant characters to establish the validity of arguments.
Great progress has been made with regard to make language comparison using rhetorical variant characters to explor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lexical grammar and style transformation. However, working on such comparative research, must confirm the authentic source of variant characters. Only by establishing a true correspondence between variant characters can we effectively compare and avoid the disadvantages of aimlessness.
文献异文是汉语史研究的宝贵材料, 比勘异文也是汉语史研究的重要方法。前彦时贤利用异文比较的方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文献异文情况复杂, 运用起来应特别审慎, 否则极易误判、误解异文, 以致在研究中误用异文为论据, 甚至得出错误的论点。本文结合具体研究成果, 讨论利用异文从事汉语史研究应注意的三个问题(严格说来, “ 汉语史” 和“ 汉字史” 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均不同, 但汉语、汉字历来关系复杂, 难以彻底分离, 为了表述简便, 本文除在对举之外, 均以“ 汉语史” 涵盖“ 汉字史” 。)。
文献产生异文的原因是很复杂的, 这里不能详述, 大略而言, 有以下几种因素:一是文献形成以后在流传过程中出现讹、脱、衍、倒, 自然形成异文; 二是文献形成及流传中或用正字, 或用俗字, 或用本字, 或用通假字, 等等, 也会出现异文; 三是文献形成及流传中表述同一对象时使用了不同词语或句式, 造成异文。出于不同原因形成的异文, 其性质也有差异, 大体上说, 上述第一种情况形成的异文是校勘性异文, 第二种情况形成的异文是用字性异文, 第三种情况形成的异文是修辞性异文。不同性质的异文的处理方法和研究价值也有所差异, 校勘性异文应运用文献整理的方法和原则判别正误, 用字性异文应主要运用文字学的理论和方法确定字际关系, 修辞性异文应运用语言学(汉语史)的理论和方法探寻词与词、句与句之间的变化关系。因此, 在利用异文从事汉语史研究时, 必须认清异文的性质, 一旦混淆不同性质的异文, 择用不当的方法进行研究, 必定郢书燕说。
在运用异文时, 不能将校勘性异文当作修辞性异文, 从而据以研究汉语词汇史或语法史。
《魏书· 孙绍传》:“ 故有竞弃本出, 飘藏他土。或诡名托养, 散在人间; 或亡命山薮, 渔猎为命; 或投仗强豪, 寄命衣食。” [1]1724“ 本出” , 《北史》同传作“ 本生” [2]1688。李丽《< 魏书> < 北史> 异文语言比较研究》论证“ 《北史》用唐五代常用语词改写《魏书》相关部分” 时, 以上举“ 本出— 本生” 异文为论据。作者认为“ 本生” 为唐五代常用语词, “ 本出” 为《魏书》所在时代的旧词, “ 本出— 本生” 异文体现了历时性的新旧词之别[3]。然而目前所见《魏书》之“ 本出” 仅此一见, 别无他例, 实际上乃是“ 本生” 之形近讹误, 《册府元龟》卷四七二引《魏书》亦作“ 本生” , 正可为证(“ 本生” 指生身父母, “ 竞弃本生, 飘藏他土” 是指弃离父母而转徙他方。参看真大成《中古史书校证》, (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 第222-223页。)。也就是说, 目前所见之“ 本出— 本生” 异文乃是校勘性异文, 应该依据文献整理的原则和方法订正讹误, 不能看作用词不同的修辞性异文, 从而认为是《北史》使用唐代新词去更替《魏书》之旧词。
《魏书· 源贺传附源怀》:“ 伏寻条制, 勋品已下, 罪发逃亡, 遇恩不宥, 仍流妻子。虽欲抑绝奸途, 匪为通式。谨按事条, 侵官败法, 专据流外, 岂九品已上, 人皆贞白也?其诸州守宰, 职任清流, 至有贪浊, 事发逃窜, 而遇恩免罪。勋品已下, 独乖斯例。” [1]924“ 乖” , 《北史》作“ 求” [2]1027。李丽认为“ 乖— 求” 异文“ 用语不同, 但意义无别” [3]。循《魏书》原文之意, “ 斯例” 是指上文“ 遇恩免罪” 。诸州守宰触犯法律可以“ 遇恩免罪” , 但“ 勋品已下” 却异于此, 因而下文云“ 宽纵上流, 法切下吏” 。如此, 《北史》作“ 求” 则与文意扞格。“ 求” 即“ 乖” 的讹字。“ 乖” 或作“ 汞” “ 末” “ 求” , 与“ 求” 形近而讹(古籍中可见“ 乘” 与“ 求” 、“ 乖” 与“ 永” 讹混例, 可与“ 乖” 讹作“ 求” 相参比。)。“ 乖— 求” 异文是校勘性异文, 无法从语言学角度进行分析; 不然的话, 所做出的论断实际上是无的放矢。
《< 魏书> < 北史> 异文语言比较研究》第一章所列的“ 《北史》用单音同义词替换《魏书》详细表” “ 《北史》用相关或相类的单音词替代《魏书》详细表” “ (《魏书》《北史》)第一个语素相同的复音节形式分布表” “ (《魏书》《北史》)最后一个语素相同的复音结构分布表” 等11个表格, 分别列举《魏书》《北史》不同词语, 据此体现二书词汇的差异[3]。不过其中一些异文恐怕不是体现两书词语的差异, 而是反映了正讹关系, 如:
《魏书· 李冲传》“ 动而无成” (下划线为笔者所加, 下同。)[1]1183, 《北史》“ 勤而无成” [2]3331。据上下文, 当作“ 勤” 是, “ 勤” 谓辛劳。“ 动” 当为“ 勤” 之误。
《魏书· 宋翻传》“ 命取尾青以镇之” [1]1690, 《北史》“ 命取尾青以锁之” [2]940。尾青为大枷, 当言“ 锁” , “ 镇” 字无此义, 当为“ 锁” 之误[4]220。
《魏书· 辛绍先传》“ 为政不苟激察” [1]1025, 《北史》“ 为政不甚皦察” [2]953。“ 激察” 不辞, “ 激” 当为“ 皦” 之误[4]199。
《魏书· 王肃传》“ 风神疎秀” [1]1412, 《北史》“ 风神竦秀” [2]1540。“ 秀” 谓挺出秀立, “ 疎” 与“ 秀” 难以连属, “ 疎” 当为“ 竦” 之误(参看真大成、何苏丹《辞书编纂应重视文献异文— — 兼谈< 汉语大词典> 书证之“ 一本作” 》, 《辞书研究》2019年第6期待刊稿。)。
《魏书· 世宗纪》“ 有司可循案旧典” [1]197, 《北史》“ 诏有司修案旧典” [2]148。“ 修案” 不辞, “ 修” 当为“ 循” 之误[4]343。
《魏书· 世宗纪》“ 老幼单辛” [1]214, 《北史》“ 老幼单立” [2]142。“ 单辛” 不辞, “ 辛” 当为“ 立” 之误。
《魏书· 陆俟传》“ 尔朱荣欲修旧事” [1]910, 《北史》“ 尔朱荣欲循旧事” [2]1017。“ 旧事” 谓旧例, “ 事” 不可“ 修” 。“ 修” 当为“ 循” 之误[4]194。
《魏书· 甄琛传》“ 谨依律科徒” [1]1513, 《北史》“ 谨依律科从” [2]1471。“ 科从” 不辞, “ 科徒” 为法律术语, 习见于《唐律疏议》, “ 从” 当为“ 徒” 之误。
《魏书· 列女传· 史映周妻耿氏》“ 哀哭而殡” [1]1983, 《北史》“ 哀哭而殒” [2]3000。“ 殡” 与事理不合, 当为“ 殒” 之误[4]232。
上举“ 动— 勤” “ 镇— 锁” “ 激察— 皦察” “ 疎秀— 竦秀” “ 循案— 修案” “ 单辛— 单立” “ 科徒— 科从” “ 殡— 殒” 异文之间是正讹关系, 属于校勘性异文, 并不反映不同词语间的差异。用这些异文材料研究《魏书》《北史》的词汇差异, 无异于缘木求鱼。
修辞性异文是不同作者运用不同的词语或句式形成的, 不同的词句并无对错是非, 因而不能将修辞性异文当作校勘性异文, 进而判别正误。
陈祥明以阇那崛多等译《起世经》为例, 参照异译经西晋法炬共法立译《大楼炭经》、达摩笈多译《起世因本经》, 利用异译异文校订经文讹误:
例8“ 取” 误作“ 清”
《大楼炭经》卷四:“ 复至器果、音乐树下, 树自低, 便取器取果食之, 清其汁饮之。” (9297/3/3/9)
按:“ 清” 疑为“ 取” 之误。崛多本此句对译作:“ 复诣器树, 树出种种众宝杂器, 随意入手, 将诣果林, 盛种种果, 或便噉食, 或取汁饮。” (346/3/9)笈多本对译作:“ 便向器树, 树出种种众宝杂器, 随意入手, 将诣果林, 盛种种果, 或即噉食, 或取汁饮。” (401/3/316)“ 取” 、“ 清” 皆为“ 清” 母字, 或因音近而致误。[5]76
“ 清” “ 取” 是异译异文, 文章据以怀疑“ 清” 乃“ 取” 的音近误字, 则是将“ 清— 取” 异文看作校勘性异文。但实际上《大楼炭经》作“ 清” , 《起世经》《起世因本经》作“ 取” 乃是各自表述。“ 取” 不必论, “ 清” 指过滤, 《广雅· 释诂二》:“ 清, 显也。” 王念孙疏证:“ 清者, 漉酒而清出其汁也。” [6]68《大楼炭经》“ 清其汁” 是说去除果汁之杂质。因此, “ 清— 取” 异文是修辞性异文, 无论正讹。
杨琳《训诂方法新探》讨论“ 异文求义法” 时曾举下例:
《论衡· 程材》:“ 齐部世刺绣, 恒女无不能; 襄邑俗织锦, 钝妇无不巧。日见之, 日为之, 手狎也。” “ 齐部” 为何义, 不好理解。北京大学历史系《论衡注释》(中华书局, 1979):“ 齐部:齐地, 今山东一带。” 未言“ 部” 作何解。黄晖《论衡校释》:“ 《意林》《御览》八一五引‘ 部’ 作‘ 郡’ , 当据正。” 按《诸子集成》本作“ 齐都” , 当以“ 齐都” 为是。“ 齐都” 指齐国都城临淄。《淮南子· 说林》:“ 临淄之女, 织纨而思行者。” 高诱注:“ 临淄, 齐都。” 有刺绣传统的仅是齐都临淄, 而非整个齐国, 故“ 部” “ 郡” 皆“ 都” 之形误。[7]212
作者认为“ 部” “ 郡” 均为“ 都” 之误, 则是把“ 部/郡— 都” 当成校勘性异文。其实“ 部” 字可通, 并不是“ 都” 的讹字。“ 部” 有境域义, 《论衡》即有多例, 《书虚》:“ 实舜、禹之时, 鸿水未治, 尧传于舜, 舜受为帝, 与禹分部, 行治鸿水。” [8]175“ 分部” , 划分区域。《难岁》:“ 使天下九州, 如儒者之议, 直雒邑以南, 对三河以北, 豫州、荆州、冀州之部有太岁耳。” [8]1020《自纪》:“ 充以元和三年徙家辟诣扬州部丹阳、九江、庐江。” [8]1207“ 部” 就是境。《墨子· 号令》:“ 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 辄收, 以属都司空若侯, 侯以闻守。” [9]599《史记· 汲郑列传》:“ 右内史界部中多贵人宗室, 难治, 非素重臣不能任, 请徙黯为右内史。” [10]3108“ 部界” “ 界部” 犹言辖域。据此, 《论衡· 程材》“ 齐部” 就是齐境。《论衡校释》将“ 齐部” 解释为“ 齐地” , 很准确, 《训诂方法新探》反而认为“ 未言‘ 部’ 作何解” , 其实是不明“ 部” 的含义。至于“ 有刺绣传统的仅是齐都临淄, 而非整个齐国” 云云也不足为据, 即使“ 世刺绣” 者仅为齐都临淄, 王充行文也不必完全拘泥于“ 齐都” , 称为“ 齐部” 自无不可。况且“ 部” “ 邑” 本即对文成义, 而文献也有“ 部邑” 连文之例, 如《艺文类聚》卷六引《续汉书》:“ 张禹拜扬州刺史, 当济江行部。土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 难于济涉。禹厉声云:‘ 子胥若其有灵, 知吾志在理察枉讼, 岂危我哉?’ 令鼓楫而过, 历行部邑, 吏民希见者, 人怀喜悦。” [11]112足见“ 部” “ 邑” 语义相属。由此看来, “ 部— 郡— 都” 异文乃是修辞性异文, 三词并通, 不必强判是非。
不能将校勘性异文当作用字性异文, 据以揭示文本用字状况、沟通字际关系。
如冯其庸等《通假字汇释》“ 泪” 条:
通“ 唳” 。鹤鸣。见《说文》新附。《文苑英华》卷七八北周庾信《鹤赞》:“ 九皋遥集, 三山逈归。华亭别泪, 洛浦仙飞。” 泪, 《庾子山集》同, 《艺文类聚》九十作“ 唳” ……此作“ 泪” , 通假字。[12]467
检《文苑英华》及四部丛刊影印明屠隆本《庾子山集》均作“ 唳” , 惟四库全书本倪璠注《庾子山集注》作“ 泪” 。作“ 泪” 者应即“ 唳” 的形讹, “ 唳— 泪” 异文乃是校勘性异文, 《汇释》将其看作用字性异文, 认定为通假关系, 非是。
《通假字汇释》“ 偊” 条:
通“ 偶” 。土木制成的人像。《太平御览》卷七三五《方术部》:“ 《陈书》曰:叔坚不自安, 稍怨望, 乃为左道厌魅以求福助, 刻木为偊人, 衣以道士衣, 施机关, 能拜跪, 昼夜于星月下醮之, 祝诅于上。” 今《陈书· 长沙王传》作“ 刻木为偶人” 。[12]77
按照《汇释》的看法, “ 偊— 偶” 异文乃是用字性异文; 但实际上《太平御览》中的“ 偊” 就是“ 偶” 的刻误, “ 偊— 偶” 异文应是校勘性异文, 不能据以判断二字具有通假关系。
卢巧琴据“ 匮” “ 遗” 异译异文认为“ 匮” 通“ 遗” :
不贪饮食, 与众共之; 无所匮惜, 都无违争。(《阿弥陀经》卷上, T12n362p304c13-14)
按:“ 匮” 与“ 遗” 通, 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履部》:“ 匮, 假借为遗, 实为馈。” “ 馈” 与“ 匮” 同, 《篇海类编· 器用类· 匚部》:“ 匮, 或作馈。” “ 匮惜” 即“ 遗惜” , 意为因为吝惜而保留着不肯施与, 《平等觉经》正作“ 遗惜” :“ 不贪饮食, 与众共之; 无所遗惜, 都无违诤。” (卷一, T12n361p284b7-8)《大字典》“ 匮” 字义项5通“ 馈” 条少例证(90页), 此可补。[13]141
作者认为“ 匮— 遗” 异文反映了通假关系, 那么是把它看作用字性异文。“ 匮惜” 不辞; “ 遗惜” 之“ 遗” 取遗留义, 经中指不肯施与, “ 遗惜” 庶几可以看成同义连文。“ 匮” “ 遗” 读音不同, 如何能通假呢?其实“ 匮” 就是“ 遗” 的讹字。《龙龛手镜· 辵部》: “ 遺、遺、遺, 三俗, 正作匮。” [14]492可洪《随函录》所录“ 匮” 或作“ 匱” “ 遺” “ 遺” 。敦煌文书“ 匮” 可写作“ 匱” (参看黄征《敦煌俗字典》,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第229页。)。“ 遗” 与“ 匮” 的异体字形近而误。《礼记· 祭义》:“ 居乡以齿, 而老穷不遗, 强不犯弱, 众不暴寡, 而弟达乎州巷矣。” 郑玄注:“ 老穷不遗, 以乡人尊而长之。虽贫且无子孙, 无弃忘也。” 释文:“ 一本作匮。” [15]1338《广雅· 释诂二》:“ 匮, 加也。” 王念孙疏证:“ 匮, 当作遗, 字之误也。” [6]47均为“ 遗” 误作“ 匮” 之例。据此, “ 匮— 遗” 异文实为校勘性异文, 自然不足以体现通假关系。
反过来, 也不能将用字性异文当作校勘性异文, 将原本仅是用字有别的异文判为正讹。
邹伟林指出, “ 讹误字在佛经文献异文材料中大量存在, 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 一是‘ 音误字’ , 一是‘ 形误字’ ” , 对于“ 音误字” 作者举了下例:
“ 轩窓门户雕文棚阁严饰巍巍。” (《普曜经》卷1, p484, b24)宋本“ 棚” 作“ 閛” 。閛, 关门声, 扬雄《法言· 问道》:“ 开之, 廓然见四海, 闭之, 閛然不睹墙之里。” “ 閛” 与文意不合, 《一切经音义》释“ 棚阁” 曰:“ 蒲萠反, 通俗文连阁曰棚, 经文作閛, 普耕反, 门声也, 閛非此义也。” 棚、閛因音近而误。[16]141
文章以为“ 閛” 是“ 棚” 的音近讹字, 那么“ 棚— 閛” 异文就是校勘性异文, 但实际上这是误解了“ 棚— 閛” 异文的性质。《说文· 木部》:“ 棚, 栈也。” 段玉裁注:“ 《通俗文》曰:‘ 板阁曰栈, 连阁曰棚。’ 析言之也。许云‘ 棚, 栈也’ , 浑言之也。” [17]262“ 棚” 改易声旁或作“ 枰” , 旧题后汉康孟详译《舍利弗摩诃目连游四衢经》:“ 如大枰阁, 若大讲堂, 净洁涂治, 开诸轩窓, 日东初出, 入于轩窓, 光照西壁。” [18]第2册, 860“ 枰阁” 即译经中习见之“ 棚阁” 。旧题失译附后汉录《大方便佛报恩经》卷六《优波离品》:“ 如一比丘跳枰掷阁, 以世世从猕猴中来。” [18]第3册, 155“ 枰” , 宋、元、明本作“ 棚” 。“ 枰— 棚” 异文同字。由于译经中往往“ 棚(枰)阁” 连文, “ 枰” 受到“ 阁” 字影响, 发生偏旁类化, 又写作“ 閛” , 因此“ 閛” “ 棚” 异体(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四《十住断结经》音义“ 棚阁” 条:“ 经文作閛, 普耕反, 门声也, 閛非此义。” 又卷十一《中阿含经》音义“ 经文作閛, 普-反, 门声也, 閛非此用。” (分别见中华大藏经编辑局编《中华大藏经(汉文部分)》第56册, 中华书局1984年版, 第876、982页)按, 《玉篇· 门部》:“ 閛, 门扇声。” 《法言· 问道》:“ 开之, 廓然见四海, 闭之, 閛然不覩墙之里。” (见汪荣宝《法言义疏》, 中华书局1987年版, 第115页)这个表“ 开关门声” 的“ 閛” 与表“ 棚阁” 的“ 閛” 是同形字, “ 閛” 早已表“ 开关门声” , 后又用以表“ 棚阁” , 以致一字表两词,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玄应谓为“ 非此义” 或“ 非此用” )。“ 棚— 閛” 异文乃是用字性异文, 并非校勘性异文, 不能判定孰是孰非。
《竺法护译经疑难字词例释》“ 5.选软、潠濡” 条:
“ 除忧去累念生若寄, 不可选软去道日远。” 《太子墓魄经》(卷1, p410, a11)校勘记曰:宋本“ 选软” 作“ 潠濡” ……“ 选软” 一词, 有“ 选耎” 、“ 选懦” 、“ 选愞” 、“ 巽懦” 、“ 巽愞” 等多种写法, 但《太子墓魄经》宋本“ 选软” 作“ 潠濡” 却是讹误。清钮树玉《说文新附考》:“ 潠, 含水喷也。” 《后汉书· 方术传上· 郭宪》:“ 宪在位, 忽回向东北, 含酒三潠。” 李贤注引《埤苍》:“ 潠, 喷也。” 《说文》:“ 濡, 水, 出涿郡故安, 东入漆涑。” 潠濡, 应是与“ 巽懦” 形近而讹。《一切经音义》:“ 选耎, 经文或作潠濡, 非也。” (卷33, p528, c06)[19]113
“ 选耎” 写法多样, 如文章所列“ 选耎” “ 选懦” “ 选愞” “ 巽懦” 等。“ 潠濡” 也是“ 选耎” 异写之一。“ 濡” 在译经中常用同“ 软” , 西晋竺法护译《生经》卷二《佛说比丘各言志经》:“ 身中出水, 犹如流泉, 其身不濡。” [18]第3册, 81“ 濡” , 宋、元、明三本作“ 软” 。西晋法立共法炬译《大楼炭经》卷六《天地成品》:“ 譬如好地四徼道中有浴池, 清凉水濡且美。” [18]第1册, 305“ 濡” , 宋、元、明三本作“ 软” 。例多不烦举。受“ 濡” 所从“ 氵” 旁影响, “ 选” 或“ 巽” 也改从“ 氵” 作“ 潠” , 与表示“ 含水喷” 的“ 潠” 同形。据此, “ 选软— 潠濡” 异文乃是一个词语的用字差异, 属于用字性异文, 并无正讹之别, 不能当作校勘性异文来处理。
蔡镜浩指出, “ 有的异文如果是因为差错而造成的, 在考释词义时就不足为据” , 这是明通之论。作者举例说明:
如《抱朴子· 仙药》:“ 又千岁燕, 其色多白而尾掘, 取阴干, 末服一头五百岁。” 继昌、陈其荣《抱朴子内篇校勘记》:“ ‘ 而尾掘’ 《御览》九百二十二作‘ 而尾屈’ , 九百八十六作‘ 而尾毛堀’ , 一本作‘ 而尾毛掘’ 。堀、掘皆与屈相当。” 孙星衍校本则云“ 《御览》九百八十八引‘ 尾’ 下有‘ 曲’ 字。” 仔细研究一下, 就发现宋刊本的“ 掘” 是正字, 意思为秃义, 谓此燕年岁久, 故尾毛已秃。而作“ 屈” 的是字形的讹误, 掉了一个偏旁, 作“ 曲” 者, 是由讹作“ 屈” 后据义改字而成的, 皆不足为考释的依据。《校勘记》称“ 掘” 与“ 屈” 相当, 也是错误的。[20]54-55
作者认为“ 掘— 屈” 异文是由字形讹误造成的, 也就是属于校勘性异文, “ 不足为考释的依据” 。其实这是误判了“ 掘— 屈” 异文的性质。
《广雅· 释诂二》:“ 居, 短也。” (传世本《广雅》无“ 居” 字, 王念孙疏证以为传本脱此字, 今据《广雅疏证》。)王念孙疏证:“ 《众经音义》十二引许慎《淮南子》注云:‘ 屈, 短也。’ 《史记· 天官书》:‘ 白虹屈短。’ 集解引韦昭《汉书》注云:‘ 短而直也。’ 屈与M同。《说文》:‘ 蜃, 无尾也。’ 《玉篇》云:‘ 短尾也。’ 高诱注《淮南子· 原道训》云:‘ 屈, 读“ 秋鸡无尾屈” 之屈。’ 《韩非子· 说林篇》云:‘ 鸟有周周者, 重首而屈尾。’ 《尔雅》:‘ 鶌鸠, 鹘鸼。’ 郭璞注云:‘ 似山鹊而小, 短尾。’ 《集韵》引《埤仓》云:‘ 屋, 短尾犬也。’ 蜃、屈、屋、鶌并同义。今江淮闲犹呼鸟兽之短尾者为‘ 屈尾’ 。” [6]70
《说文· 尾部》:“ 蜃(屈), 无尾也。” 段玉裁注:“ 《韩非子》曰:‘ 鸟有翢翢者, 重首而屈尾。’ 高注《淮南》云:‘ 屈, 读如“ 秋鸡无尾屈” 之屈。’ 郭注《方言》‘ 隆屈’ 云:‘ 屈尾。’ 《淮南》‘ 屈奇之服’ , 许注云:‘ 屈, 短也; 奇, 长也。’ 凡短尾曰屈……今俗语尚如是。引伸为凡短之称……钝笔曰掘笔, 短头船曰撅头, 皆字之假借也。” [17]402
“ 屈” 本指“ 无尾” , 引申指“ 短” , 所谓“ 秃” “ 钝” 是“ 短” 的义位变体。据段注, 表秃、钝义的“ 掘” (本义是挖掘)乃是“ 屈” 的通假字。据此, 《抱朴子》“ 掘— 屈” 异文之间并非正讹关系, 而是用字之异, 属于用字性异文。实际上, 系联“ 掘— 屈” 异文, 通过觅本字破通假, 能够进一步证发“ 掘” 的含义, 并不是“ 不足为据” 的。
用字性异文之间体现的是字际关系, 修辞性异文之间体现的是语言现象的差异, 因此不能将用字性异文当作修辞性异文, 用原本属于用字范畴的异文材料来研究词汇史。
《< 魏书> < 北史> 异文语言比较研究》第一章“ 《北史》用单音同义词替换《魏书》详细表” 列举《魏书》《北史》相对应的“ 单音同义词” , 其中有以下几例[3]1932:
敕— 勑。《魏书》“ 遗敕子叔伟” , 《北史》“ 遗勑子叔伟” 。
船— 舡。《魏书》“ 干爱遣船迎之” , 《北史》“ 干爱遣舡迎之” 。
筏— 栰。《魏书》“ 缚筏积柴” , 《北史》“ 缚栰积柴” 。
襟— 衿。《魏书》“ 虚襟待之” , 《北史》“ 虚衿待之” 。
吼— 呴。《魏书》“ 又兴殿有声如牛吼” , 《北史》“ 又兴殿有声如牛呴” 。
泄— 洩。《魏书》“ 事泄, 追还河内而斩之” , 《北史》“ 事洩, 追还河内而斩之” 。
伏— 服。《魏书》“ 浩伏受赇” , 《北史》“ 浩服受赇” 。
故— 固。《魏书》“ 故其宜也” , 《北史》“ 固其宜也” 。
沮— 阻。《魏书》“ 则百姓意沮” , 《北史》“ 则百姓意阻” 。
“ 敕— 勑” 等前六组异文是异体关系, “ 伏— 服” 等后三组异文是通假关系, 每组异文只表示一个词, 只是用字有异而已, 因而均属用字性异文。这样的异文如果误会其性质, 将它们当作修辞性异文, 认为异文双方是两个不同的词, 从而据以论证《北史》用一个“ 单音同义词” 去替换《魏书》的词语, 必然是没有任何效用的。
同理, 不能将修辞性异文当作用字性异文, 据以研究词语的用字情况、沟通字际关系。
如《通假字汇释》“ 炳” 字条:
通“ 秉” 。执持。见《说文》。《文选》卷四十二三国魏曹丕《与吴质书》:“ 少壮真当努力, 年一过往, 何可攀援。古人思炳烛夜游, 良有以也。” 李善注:“ 古诗曰:‘ 昼短苦夜长, 何不秉烛游。’ 秉或作炳。” 按“ 秉” 、“ 炳” 音同通用。[12]576
“ 炳” 本指明亮, 引申作动词可指点燃, 《说苑· 建本》:“ 老而好学, 如炳烛之明。炳烛之明, 孰与昧行乎?” [21]69“ 秉” 指执持, “ 秉烛” 就是持烛。“ 炳烛” “ 秉烛” 乃是各自行文, 各有其义, “ 炳— 秉” 异文乃是两个不同的词语, 也就是说, 它们是修辞性异文, 而非用字性异文, 不能据以考明通假。
《通假字汇释》“ 跱” 字条:
通“ 特” 。特出。字见《说文》。《三国志》卷十二《魏书· 崔琰传》:“ 琰谓朗曰:‘ 子之弟, 聪哲明允, 刚断英跱, 殆非子之所及也。’ ” 注:“ 跱或作特, 窃谓‘ 英特’ 为是也。” 英特, 卓越不群。《文选》卷五十五南朝梁刘孝标《广绝交论》:“ 英跱俊迈, 联横许郭。” 五臣本《文选》、《艺文类聚》二十一并作“ 特” 。[12]888
《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 跱” 字条也认为“ 跱” 可通“ 特” 。“ 跱” 有立义, 《淮南子· 修务》:“ 鹤跱而不食, 昼吟宵哭。” [22]652高诱注:“ 跱, 立。” “ 鹤跱” 犹鹤立, 《读书杂志· 战国策第二》:“ 鹤立谓竦身而立也。” [23]51所以“ 跱” 可以表示挺立、耸立。这个意义抽象化, 可用以形容资质颖秀、才能出色。《世说· 德行1》刘孝标注引谢承《后汉书》:“ 徐穉, 字孺子, 豫章南昌人。清妙高跱, 超世绝俗。” [24]1陆机《平复帖》:“ 临西复来, 威仪详跱, 举动成观, 自躯体之美也。” [25]180“ 特” 也有挺立义, 同样可表卓越、优异义, 陆机《晋平西将军孝侯周处碑》:“ 皎皎夫子, 奇特播名。” [25]141《抱朴子外篇· 正郭》:“ 林宗拔萃翘特, 鉴识朗彻。” [26]452“ 跱” “ 特” 并从寺声, 应是同源之词, 故意义也沿循相类的演变途径。“ 跱” “ 特” 应是意义有联系的两个不同的词, “ 跱— 特” 构成修辞性异文; 二者之间并不是通假关系, 不宜看作用字性异文。
旧题东晋僧伽提婆译《增壹阿含经》卷十三《地主品》:“ 然彼长者存在之日, 所食如此之食, 极为弊恶, 不食精细, 所著衣服垢坌不净, 所乘车骑极为瘦弱。” [18]第2册, 612《汉文佛典疑难俗字汇释与研究》:“ ‘ 弊’ , 宋、元本《增壹阿含经》作‘ 憋’ 。‘ 憋’ , 大型字典失收, 即‘ 弊’ 字……‘ 弊’ 盖受下字‘ 恶’ 从‘ 心’ 的影响类化换旁而作‘ 愁’ 。” [27]272“ 愁” 从字形上看, 更应是“ 憋” 字, 上半部之“ 般” 即“ 敝” 之讹俗。《方言》卷十:“ 憋, 恶也。” [28]65汉译佛经中屡见“ 憋恶” , 旧题康僧铠译《无量寿经》卷下:“ 神明记识犯者不赦, 故有贫穷、下贱、乞丐、孤独、聋盲、瘖哑、愚痴、憋恶, 至有尫狂不逮之属。” [18]第12册, 275译经中也有“ 弊恶” , “ 弊” 同样有恶义, 《吕氏春秋· 音初》:“ 土弊则草木不长。” 高诱注:“ 弊, 恶也。” [29]143“ 憋” “ 弊” 同从“ 敝” 声, 应是由“ 敝” 衍生而来的同源词。因此, “ 弊— 愁” 异文双方应是异词, 也就是属于修辞性异文, 而不是异体, 亦即不构成用字性异文。
以异文(这里指用字性异文和修辞性异文)作为汉语史研究的材料, 其蕴含的方法论就是比较; 不过有效的比较应建立在真实比较项的基础上, 亦即用以比较的双方必须能够构建真实的对应关系。
用字性异文和修辞性异文中, 有的是在文本流传过程中出现的, 有的是在文本形成之始就产生了, 不过随着文本的流传, 其中某一异文项(记为A)发生讹误变为A’ (A’ 对于“ A— B” 而言是虚假项), 这时异文“ A— B” 变成了“ A’ — B” , 但“ A’ — B” 之间并无真实的对应关系, 就B而言, 真实的异文项是A, 而非A’ 。这种情况自然会迷惑研究者, 给研究带来困扰, 因此利用异文时必须注意异文项的真实性, 从而保证作为论据的有效性。
“ 乐为述己所以为让, 标位二百许语, 潘直取错综, 便成名笔。” (《世说· 文学》)[24]253“ 广乃作二百句语, 述己之志。岳因取次比, 便成名笔。” (《晋书· 乐广传》)[30]1244冯青《异文词汇与词汇史研究》据“ 标位— 作” 异文指出, “ ‘ 标位’ 一词, 典籍少见, 当是魏晋时语, 有‘ 阐释, 揭示’ 义……而《晋书》回改为上古习用的‘ 作’ ” [31]55。
“ 标” 有标举义, 引申指显示、显现, 在一定语境下可以理解为阐明、揭示。《魏书· 刘献之传》:“ 六艺之文, 虽不悉注, 然所标宗旨, 颇异旧义。” [1]1850《高僧传》卷四“ 支道林” 条:“ 每至讲肆, 善标宗会, 而章句或有所遗, 时为守文者所陋。” [18]第50册, 348卷九“ 竺佛图澄” 条:“ (竺佛图澄)妙解深经, 傍通世论, 讲说之日, 止标宗致。” [18]第50册, 383有时也可理解为撰写、撰述, 《晋书· 夏侯湛等传》史臣曰:“ 孝若掞蔚春华, 时标丽藻。” [30]1525“ 孝若” 即夏侯湛, 本传云“ 文章宏富, 善构新词” , 据此, “ 标丽藻” 即谓撰写华丽的文辞。
《世说新语》(以下简称《世说》)“ 标位二百许语” , “ 标” 自然是叙说、阐述之义, 但“ 位” 字无着落。余嘉锡笺疏曰:“ ‘ 位’ 景宋本作‘ f£ ’ , 盖作之误, 后人不识, 因妄改为位。” [24]253今以为余说得之, “ 位” 当作“ 作” 。“ 作” 有叙说义, 《世说· 言语82》:“ 高便为谢道形势, 作数百语。” [24]139《世说· 赏誉92》:“ 林公谓王右军云:‘ 长史作数百语, 无非德音, 如恨不苦。’ ” [24]472《世说· 文学55》:“ 支道林先通, 作七百许语, 叙致精丽, 才藻奇拔, 众咸称善……谢后粗难, 因自叙其意, 作万余语, 才峰秀逸。” [24]237《高僧传》卷四“ 支遁” 条:“ 太原王蒙, 宿构精理, 撰其才词, 往诣遁, 作数百语。” [18]第50册, 348“ 标” “ 作” 义相属, 连文可指阐述、撰作, 《高僧传》卷六“ 释道恒” 条:“ 恒著《释驳论》及《百行箴》, 标作《舍利佛毘昙序》并吊王乔文。” (王云路、方一新认为“ 标作” 误, 应作“ 标位” , 释为“ 阐述(旨意); 揭示(意趣)” , 除《世说》例外, 还举了《全晋文》卷一四二刘程之《致书释僧肇请为< 般若无知论> 释》:“ 论至日, 即与远法师详省之。法师亦好相领得意, 但标位似各有本, 或当不必理尽同矣。” 卷一六五释僧肇《百论序》:“ 有天竺沙门鸠摩罗什, 器量渊弘, 俊神超邈……先虽亲译, 而方言未融, 至令思寻者踌躇于谬文, 标位者乖迕于归致。” 《全宋文》卷一六二释道朗《大般涅槃经序》:“ 以玄始十年, 岁次大梁十月二十三日, 河西王劝请令译。谶手执梵文, 口宣秦言……余以庸浅, 预遭斯运, 夙夜感戢, 欣遇良深。聊试标位, 叙其宗格, 岂谓必然窥其宏要者哉!” (王云路、方一新《中古汉语语词例释》, 吉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第34-35页)今按, 唐元康《肇论疏》:“ ‘ 但标位似各有本’ 者, 远法师以法性为宗本, 谓性空非法性, 肇法师以性空为真谛, 与远法师不同也。” ([日]高楠顺次郎等编《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5册, 佛陀教育基金会出版部1990年版, 第184页)宋式遵《注肇论疏》:“ 标位者, 标指师承之位也。” (藏经书院编《卍续藏经》第96册, 新文丰出版公司1995年版, 第286页)据此, “ 标位” 应是动宾词组, 指标举宗位师承。隋吉藏《百论序疏》:“ 标位, 谓总标纲领作起尽也。” (同上, 第42册, 第232页)“ 标” 指标举; “ 位” 就是“ 作起尽” , “ 起尽” 即起讫, 所谓“ 作起尽” 应即分章段之义, “ 标位” 平列, 与“ 思寻” 相对。道朗《大般涅槃经序》“ 标位” 应是标举《大般涅槃经》在诸经典中的位置。承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陈志远博士教示:“ 这是以判教的方法, 说明《涅槃经》在佛教经典中的位格, 下句‘ 叙其宗格’ , 是说‘ 叙述该经的宗旨和位格’ 。” 据此, 《全晋文》《全宋文》“ 标位” 例均不指“ 阐述(旨意); 揭示(意趣)” , 《世说》例便成为孤例, 这样的例子是非常可疑的。蒋宗许《< 世说新语校笺> 臆札》(载《文史》总第49辑)也认为应作“ 标作” , “ 标位” 乃是领会、理解义, 可参看。
)[18]第50册, 364另外《世说· 文学28》:“ 谢镇西少时, 闻殷浩能清言, 故往造之。殷未过有所通, 为谢标榜诸义, 作数百语, 既有佳致, 兼辞条丰蔚, 甚足以动心骇听。” [24]217“ 为谢标榜诸义, 作数百语” 可与“ 标作二百许语” 同观。
由此看来, “ 标位” 乃“ 标作” 之讹。原本“ 标作— 作” 构成具有真实对应关系的修辞性异文; 在文本流传过程中, “ 标作” 发生讹误, 以致出现“ 标位— 作” 异文, 实际上是真实异文的扭曲和变形, 不属于上述三种性质的任何一种。相关研究必须剔除此类异文, 否则徒增其乱而已。
大正藏本西晋竺法护译《正法华经》卷三:“ 诸小世间, 诸药品类, 各各异种, 碎小段段。” [18]第9册, 83郑贤章《汉文佛典疑难俗字汇释与研究》:“ ‘ 段段’ , 宋本《正法华经》作‘ 欣欣’ 。‘ 欣’ 即‘ 段’ 字。《< 新集藏经音义随函录> 研究· 俗别字谱》(506)‘ 段’ 作‘ 斂’ 。‘ 欣’ 与‘ 斂’ 形体近似。” [27]192
作者据“ 段— 欣” 异文, 考明“ 欣” 即“ 段” 字。不过“ 段” 之异文作“ 欣” 应是据大正藏校记, 而资福藏本《正法华经》(即校记所谓“ 宋本” )实作“ 殴” , 古籍中“ 段” 异写作“ 段” 乃是常事。大正藏本的“ 欣” 应是排录时出现的讹错, 也就是说, 汉字史上根本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字, “ 段— 段” 构成真实异文, “ 段— 欣” 异文实属子虚乌有, 这种“ 异文” 不能用作论据。
大正藏本唐道世撰《诸经要集》卷一四:“ 我曾嗷噉四方众僧花果饮食。” [18]第54册, 130“ _” , 宋、元、明宫本作“ 吃” 。《汉文佛典疑难俗字汇释与研究》“ 嗷1” 条:“ ‘ 嗷噉’ 之‘ 嗷’ 乃‘ 吃’ 字……《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四:‘ 我曾吃噉四方众僧华果饮食。’ ‘ 嗷噉’ 即‘ 吃噉’ , 其中‘ 嗷’ 即“ 吃” 字。” [27]112
大正藏本《诸经要集》之“ 皦” , 高丽藏本作“ 嗷” , 即“ P較” “ 嗷” 之变。大正藏本录作从“ 口” 从“ 敷” 之字, 完全是无中生有。原本真实的异文对应关系是“ 敷— 吃” , 由于“ 嗷” 发生讹变, 产生构形理据无从分析的“ 嗷” , 从而出现“ 嗷— 吃” 虚假对应异文(就“ 嗷” 而言, 真实对应异文应是“ 嗷— 嗷” ), 就无从用作考释疑难字的论据, 否则的话, 就会得出“ 吃” 异体作“ 嗷” 这样不符合事实的误判。
分辨异文真实性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 在确定异文“ A— B” 时, 即使异文项A、B并未发生讹错, 是真实存在, 也要注意它们之间是否具有事实上的对应关系。
《< 魏书> < 北史> 异文语言比较研究》第一章所列诸表中列举《魏书》《北史》相对应的异文, 其中有以下几组[3]42, 118, 119, 123:
段— 行。《魏书》“ 道斌是段之举” , 《北史》“ 道斌是行” 。
访决— 使访。《魏书》“ 无不访决焉” , 《北史》“ 无不使访焉” 。
重修— 修立。《魏书》“ 臣愚以为宜重修国学” , 《北史》“ 请修立国学, 广延胄子” 。
荒芜— 日荒。《魏书》“ 田有荒芜” , 《北史》“ 田者日荒” 。
刑宪— 处刑。《魏书》“ 实合刑宪” , 《北史》“ 实合处刑” 。
第一例“ 段” “ 行” 虽然形式上处于相对的位置, 但事实上并不构成异文, 真正形成异文的应是“ 是段— 是” “ 行— 举” 。“ 是段” 犹言这次、这回(参看郭在贻《魏晋南北朝史书语词琐记》, 载《中国语文》1990年第5期, 第15-22页; 刘百顺《魏晋南北朝史书语词札记》,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第75页。), 和指代词“ 是” 相对; “ 举” 指举动, “ 行” 指行动, 语义和句法位置均相应。其余几例中真正构成异文的是“ 妨决— 访” “ 修— 修立” “ 荒芜— 荒” “ 刑宪— 刑” 。
由此可见, 只有严格地以同一个概念或对象为基础, 准确地找到表现这一概念或对象的不同的语言文字, 才可能构建具有真实对应关系的异文。“ 异文” 表层之“ 异” 是以底层之“ 同” 为基础的。因此, 在系联异文时, 不必拘泥于形式上的对应, 而应聚焦共同的概念或对象来确定具体的异文项。否则, 虚假的对应关系极易误导研究者, 以致得出错误的结论。
《正法华经》:“ 父遥见子心用欢喜, 遣傍侍者追呼令还。” [18]第9册, 80《妙法莲华经》:“ 时富长者于师子座, 见子便识, 心大欢喜。” [18]第9册, 16《同经异译比较释词举隅》指出, “ 据异译, ‘ 用’ 与‘ 大’ 对应, 盖表程度, 用作副词。‘ 心用欢喜’ 即指心里非常高兴” [32]171。
译经中常见“ 程度副词+用+心理动词” 的结构式(偶或可见“ 程度副词+用+形容词” 的结构式, 如:“ 有诸比丘, 夏坐三月……甚用疲劳。” (《撰集百缘经》)([日]高楠顺次郎等编《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册, 佛陀教育基金会出版部1990年版, 第247页)), 如:“ 有王名婆罗达, 出行游猎……大用恐怖。” (《菩萨本行经》)[18]第3册, 112“ 王闻此已, 甚用不乐。” (《贤愚经》)[18]第4册, 353“ 尔时提婆达多患于头痛, 昼夜不得眠寐, 极用苦恼。” (《阿毘昙毘婆沙论》)[18]第28册, 323“ 王闻此语, 倍用欢喜。” (《贤愚经》)[18]第4册, 349“ 波斯匿闻, 深用惊惶。” (《贤愚经》)[18]第4册, 398“ 于是瞿夷闻车匿言, 益用悲哀。” (《普曜经》)[18]第3册, 508
其他副词也可进入此类结构式, 如:“ 大家闻已, 寻用欢喜。” (《撰集百缘经》)[18]第4册, 239“ 时城门神, 知婆罗门欲乞王头, 亦用愦愦。” (《贤愚经》)[18]第4册, 389“ 闻圣体疾, 实用忧惧。” (《般泥洹经》)[18]第1册, 180“ 王信狂愚, 谓为审然。即用愁忧, 坐起不宁。” (《太子慕魄经》)[18]第3册, 408“ 察所讲法, 悉用欣然。” (《正法华经》)[18]第9册, 121
甚至可以不出现副词, 如:“ 王用愁忧, 即召群臣。” (《修行本起经》)[18]第3册, 465“ 王用欢悦, 断功定赏, 封城食邑。” (《正法华经》)[18]第9册, 109“ 以是事故, 我用愁耳。” (《贤愚经》)[18]第4册, 417
有时这些心理动词的主体可以是表心绪、情感义的名词, 构成“ 表心情义名词+用+心理动词” 的结构式, 如:“ 若有此问, 情用忧愦。” (《中本起经》)[18]第4册, 160“ 我时见之, 心用欣然。” (《菩萨本行经》)[18]第3册, 112
这些构式中的“ 用” , 实际上就是介词“ 以” 。上述“ 程度副词+用+心理动词” 构式在译经中就有对应的“ 程度副词+以+心理动词” 形式, 如:“ 祇域闻此王多杀医师, 大以恐怖。” (《捺女祇域因缘经》)[18]第14册, 899“ 王闻此语, 甚以不喜。” (《杂阿含经》)“ 得遇如来一言顾命, 深以欣庆。” (《大般涅槃经》)[18]第12册, 483“ 见相数满, 益以欢喜。” (《贤愚经》)[18]第4册, 433
这里的“ 用/以” 均介进原因, 犹言“ 因” , 后面省略了作介词宾语的复指前文内容的代词“ 之” 。失译附东晋录《菩萨本行经》卷上:“ 乃昔过去世波罗奈国, 尔时有王名婆罗达, 出行游猎驰逐走兽, 迷失径路不知出处, 草木参天, 无余方计而得来出, 大用恐怖。” [18]第3册, 112“ 大用恐怖” 也就是“ 大用(以)[之]恐怖” , “ 之” 指前文言及的“ 迷失径路不知出处, 草木参天, 无余方计而得来出” 这一情况。联系上下文, “ 大用恐怖” 的意思是说因迷路不得出而非常害怕。其余可类推。
《同经异译比较释词举隅》拘泥于《正法华经》《妙法莲华经》形式上的对应, 以为“ 大” 和“ 用” 构成异文, 进而认为二者等义, 由此推导出“ 用” 有“ 大” 义。实际上, 《正法华经》的“ 用” 在《妙法莲华经》中并没有对应成分, 《正法华经》“ 心用欢喜” 乃是主语(“ 心” )和谓语(“ 欢喜” )间插入介宾结构(“ 用[之]” )作状语, 《妙法莲华经》“ 心大欢喜” 乃是主语(“ 心” )和谓语(“ 欢喜” )间插入程度副词(“ 大” )作状语, “ 大— 用” 并非具有真实对应关系的异文, 既然如此, 也就失去了比较的基础, “ 用” 表“ 大” 义就无从谈起了。
利用修辞性异文进行语言比较, 以探察汉语词汇语法发展变化及语体转换, 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比如柳士镇《< 世说新语> < 晋书> 异文语言比较研究》、汪维辉《唐宋类书好改前代口语— — 以< 世说新语> 异文为例》依据异文从汉语历时发展、语体的文白雅俗等方面开展研究, 颇有启发意义。不过, 从事这样的比较研究, 必须分辨异文的来源, 只有建立真实的异文对应关系, 才能进行有效的对比, 避免无的放矢之弊。
《晋书》和《世说》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晋书》所记述的不少人、事就是以《世说》为蓝本和依据的, 据统计, “ 《晋书》采录《世说》入书共四百余事, 超过《世说》全书的三分之一” [33]99。这种“ 采录” 不仅采入人物行迹和历史事件, 而且文辞表述也基本依照《世说》, 不过在承袭的同时, 史臣也做了一定程度的改写, 因而对《世说》原文而言, 《晋书》之文本就相当于“ 重述” 。《晋书》和《世说》构成异述文本, 它们之间的异文就属于异述异文。
须要注意的是, 《世说》所载两晋人事极可能又承袭自前代或相近时期的相关著作, 如《竹林七贤论》《语林》《郭子》、王隐《晋书》等及各种杂记别传,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即谓《世说》“ 乃纂辑旧文, 非由自造” (这当然有所夸张, 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世说》文本形成的实情。)[34]34。如此一来, 这些文献就构成了《世说》的异述文本, 两者文辞有同有异。唐人编修《晋书》时, 虽然多处以《世说》为史源, 但好捃拾杂记小说入史乃是《晋书》修撰的重要特点, 可据以推想的是, 《晋书》有关内容可能采自《世说》的异述文本, 而非直接参考、借鉴《世说》。这样一来, 表面看起来是《世说》与《晋书》的异文, 但实际上是《世说》与其异述文本的异文。也就是说, 《世说》异文的真实来源在于其异述文本, 而非《晋书》。
唐宋类书的情况又有不同, 问题主要在于类书的引书题署上。唐宋类书对于所引的内容相近、关系紧密的文献, 题署书名时往往相乱。据上述可知, 《世说》与其异述文本就属“ 内容相近、关系紧密的文献” , 因此唐宋类书引题“ 《世说》” 时, 引文未必就来自《世说》, 也可能是《郭子》《语林》等异述文本,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 所谓《世说》与唐宋类书的异文, 实际上来源于《世说》的异述文本。
如果昧于异文的来源, 就会以为《晋书》中内容、情节与《世说》相似者一定采自《世说》(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业已指出这一点:“ 凡《世说》所载事, 皆自有出处, 《晋书》往往与之同源。后人读《晋书》, 见其与《世说》同, 遂谓采自《世说》, 实不然也。”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第428页。), 唐宋类书题署“ 《世说》” 者一定引自《世说》, 从而利用它们之间的异文进行论证, 但事实上这种异文作为论据是无效的。比如:
蔡洪赴洛, 洛中人问曰:“ 幕府初开, 群公辟命, 求英奇于仄陋, 采贤俊于岩穴。君吴、楚之士, 亡国之余, 有何异才而应斯举?” 蔡答曰:“ 夜光之珠, 不必出于孟津之河; 盈握之璧, 不必采于昆仑之山。大禹生于东夷, 文王生于西羌。圣贤所出, 何必常处。昔武王伐纣, 迁顽民于洛邑, 得无诸君是其苗裔乎?” (《世说· 言语》)[24]83
博士王济于众中嘲之曰:“ 五府初开, 群公辟命, 采英奇于仄陋, 拔贤俊于岩穴。君吴楚之人, 亡国之余, 有何秀异而应斯举?” 谭答曰:“ 秀异固产于方外, 不出于中域也。是以明珠文贝, 生于江郁之滨; 夜光之璞, 出乎荆蓝之下。故以人求之, 文王生于东夷, 大禹生于西羌。子弗闻乎?昔武王克商, 迁殷顽民于洛邑, 诸君得非其苗裔乎?” (《晋书· 华谭传》)[30]1452
柳士镇《< 世说新语> < 晋书> 异文语言比较研究》(下简称“ 柳文” )在讨论两书“ 判断句的表达方式” 时指出, “ 《世说》多采用‘ 是’ 字式判断句, 句末不加‘ 也’ 字, 而《晋书》往往改为上古汉语主谓相续的判断句式, 句末常常加上‘ 也’ 字” , 举上引《世说》《晋书》“ 得无诸君是其苗裔乎” “ 诸君得非其苗裔乎” 异文作为证据之一[33]70。
《世说》事主为蔡洪, 《晋书》事主则是华谭。《太平御览》卷四六四引《文士传》:“ 华谭, 字令思。年十四, 举秀才, 入洛, 会宣武场座有辩者嘲南人:‘ 诸君楚人, 亡国之余, 有何秀异, 忽应斯举?’ 众无答, 谭在下行, 遥曰:‘ 当今六合齐轨, 异人并出。吾闻大禹出于东夷, 文王生于西羌, 贤圣之所在, 岂常之有?昔武王伐纣, 迁商顽民于洛邑, 得无吾子是其苗裔?’ 时咸改视, 辩者无以应也。” [35]2134《北堂书钞》卷七九引干宝《(晋)纪》云:“ 周浚之, 扬州人, 举华潭(谭)为秀才。至洛, 王武子嘲之曰:‘ 君吴楚之人, 亡国之余, 有何异秀而应斯举?’ 潭(谭)曰:‘ 秀异之奇, 固产于外, 不在于中域, 是以明珠自见出于江潭之滨, 夜光美玉出于荆蓝之下。’ ” [36]374《文士传》《晋纪》记载的事主也为华谭, 《世说》记为蔡洪, 实误, 故刘孝标“ 疑《世说》穿凿也” 。从《晋书》的行文来看, 它应该是拼合了《文士传》《晋纪》而成(由于类书往往是节引, 所引《文士传》《晋纪》可能并非全文, 因此《晋书》也可能承自《晋纪》或《文士传》, 而非拼合二书。), 而不是以《世说》为蓝本。这样的话, 《晋书》“ 诸君得非其苗裔乎” 并非来源于《世说》“ 得无诸君是其苗裔乎” , 也就不能用以证明《世说》用“ 是” 字式判断句而《晋书》据以改作“ 上古汉语主谓相续的判断句式” 。
《世说· 言语》:“ 庾法畅造庾太尉, 握麈尾至佳。公曰:‘ 此至佳, 那得在?’ 法畅曰:‘ 廉者不求, 贪者不与, 故得在耳。’ ” [24]111《艺文类聚》卷六九引“ 《世说》” :“ 康法畅造庾公, 捉麈尾甚佳, 公曰:‘ 麈尾过丽, 何以得在?’ 答曰:‘ 廉者不取, 贪者不与, 故得在耳。’ ” [11]1216汪维辉《唐宋类书好改前代口语— — 以< 世说新语> 异文为例》(下简称“ 汪文” )据“ 那— 何以” 异文认为“ 《类聚》改‘ 那’ 作‘ 何以’ , 显然是用文言词替换了口语词” [37]325。
《太平御览》卷七〇三引《语林》:“ 康法畅造庾公, 捉麈尾至彼。公曰:‘ 麈尾过丽, 何以得在?’ 答曰:‘ 廉者不求, 贪者不与, 故得在耳。’ ” [35]3136比勘可见, 《类聚》所引者实际上是《语林》而误题《世说》(这种将相关典籍的书名混淆而误题的情况在类书中是很普遍的。)。《世说》同样依因《语林》而略作改写。如此一来, 《世说》和类书间的引用异文“ 那— 何以” 实际上乃是《世说》和《语林》间的异述异文, “ 那” 的异文“ 何以” 的真实来源在于《语林》而非《类聚》。那么, “ 那— 何以” 异文不能证明类书以文言词改《世说》之口语词, 而是《世说》以口语词改异述文本之文言词。
《世说· 排调》:“ 荀鸣鹤、陆士龙二人未相识, 俱会张茂先坐。张令共语。以其并有大才, 可勿作常语。陆举手曰:‘ 云间陆士龙。’ 荀答曰:‘ 日下荀鸣鹤。’ 陆曰:‘ 既开青云睹白雉, 何不张尔弓, 布尔矢?’ 荀答曰:‘ 本谓云龙骙骙, 定是山鹿野麋, 兽弱弓强, 是以发迟。’ 张乃抚掌大笑。” [24]789《太平御览》卷三九〇引“ 《世说》” :“ 陆士龙、荀鸣鹤未相识, 俱会于张茂先座。张(介)令共语, 以其并有大才, 可勿作常谈。陆抗手曰:‘ 云间陆士龙。’ 荀曰:‘ 日下荀鸣鹤。’ 陆曰:‘ 既开青云睹白雉, 何不张尔弓, 挟尔矢?’ 荀曰:‘ 本谓云龙骙骙, 乃是山鹿野麋, 兽微弩强, 是以发迟。’ 张乃拊手大笑。” [35]1805汪文认为类书有“ 以雅代俗” 之例, 曾以上引“ 定— 乃” 异文为证[37]324-325。
《晋书· 陆云传》:“ 云与荀隐素未相识, 尝会华坐, 华曰:‘ 今日相遇, 可勿为常谈。’ 云因抗手曰:‘ 云间陆士龙。’ 隐曰:‘ 日下荀鸣鹤。’ 鸣鹤, 隐字也。云又曰:‘ 既开青云睹白雉, 何不张尔弓, 挟尔矢?’ 隐曰:‘ 本谓是云龙骙骙, 乃是山鹿野麋。兽微弩强, 是以发迟。’ 华抚手大笑。” [30]1482将上引《世说》《晋书》与《太平御览》对勘, 可见《太平御览》并非径引《世说》, 其引文之来源也不是单一的, 大体而言, 应以《晋书》为主体, 略作改写, 又参以《世说》之文拼凑参合而成。“ 乃是山鹿野麋” 一句极可能直接承袭自《晋书》而非据《世说》改写。若如此, 《世说》“ 定” 的异文“ 乃” 其实来源于《晋书》, 而非《御览》。《御览》只是承袭《晋书》之文, 并未改易《世说》。这样的话, “ 定— 乃” 异文自然不是推定类书“ 以雅代俗” 的有效证据。
(本文在写作和修改过程中, 承蒙业师汪维辉、方一新教授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陈志远博士不吝指教, 匿名审稿专家提出了宝贵修改意见, 同时还得到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闫菊香、潘洁妮的帮助, 谨统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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