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位阶不仅是法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而且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规则正确适用的重要前提.目前学界对于法律位阶的划分根据是什么的问题在理论上颇有争议.我国<立法法>本身也没有作出清晰的回答,从而造成对我国法律位阶划分标准认识上的分歧.探源梅尔克-凯尔森法律位阶理论模式可知,法律位阶关系具有三个特性:条件性、具体化和控制性,而位阶划分的实质标准就在于能否实施层级监督和合法审查.这一标准之重构,使我国复杂的法源位阶关系明朗化,并可对实践中的争议性问题作出回应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