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与之 ,南宋著名词人 ,而枟宋史枠无传。枟全宋词枠康与之小传较简略 ,且有讹误 ,兹予补正。要点如下 :与之 ,原籍西京登封县(今属河南)。家陈州宛丘县(今河南淮阳县) ,遂为宛丘人。枟四库全书总目枠及枟全宋词枠以其为“滑州人”,误。生于徽宗大观元年(1107)前。非秦桧门下十客之一。高宗建炎元年(1127)五月后 ,摄淮南西路安抚使司幕职官。二年 (1128)十二月 ,犹在此任。约绍兴七年(1137)前后 ,曾监临安太和楼酒。坐盗库钱等事免官。八年 (1138)七月至九年(1139)三月间 ,曾任湖州(今属浙江)检察御书。十五年(1145)正月 ,除籍田令。四月或稍后 ,阶官改宣教郎。绍兴十六年(1146)五月前 ,阶官已至右承务郎。五月 ,监尚书六部门。十七年(1147)九月 ,为军器监丞。十八年(1148)六月 ,罢 ,与外任宫观。二十五年(1155)十二月前 ,已任福建路安抚使司主管机宜文字 ,阶官为右承事郎。十二月 ,除名勒停 ,送钦州(今属广西)编管。二十六年(1156)六月后 ,始抵钦州。二十八年(1158)三月 ,移雷州(今属广东)编管。四月或二十九年(1159)三月 ,移送新州(今广东新兴)牢城收管。又移广州(今属广东)。卒于孝宗淳熙四年(1177)后。枟四库全书总目枠谓其著有枟昨梦录枠,误。枟昨梦录枠作者实为其弟康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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