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陈樵是元末一位独具创见的理学大家。他以“屏去传注,独取遗经”的治学路径,从六经入手,精探其理四十余年,直指淳熙以后群儒的学说与洙泗伊洛不类。他提出了“心之精神曰性”的观点,认为“心之精神曰性,神者性命之本”,指出淳熙以后的学者把自己的意思强加于洙泗伊洛之学,造成了“客意胜而经愈不明”的理论纠结。陈樵还把“理一分殊”这一命题提高到儒学之本的高度,认为淳熙以后学者(主要是朱熹)在看待“理一分殊”时,将“仁义礼智”看作成形于天地之先,把“性”看作侧隐羞恶之情,而这与洙泗伊洛之学的宗旨相左。陈樵认为,“理一分殊”是孔子之一贯,是洙泗伊洛之学的会要和根本;他还以“枳”来比喻“理一分殊”,形象而生动,使“理一分殊”的含义变得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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