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体所有权首先是个体对其生物存在性的自然所有,其次才是对维护这种生物存在性的物的所有.对于一个联合体来说,后者就需要一个制度上的安排,而这种安排也就是对物的分配形式与结果的认同.由于强势个体所有权与国家权力的共谋,在体现互利的公共权力还没有完全回归之前,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影响就主要表现在依靠国家权力对分配比例的干预上.这也是实践和理论对所有权合法性怀疑以及存在不同分配理论的主要原因.当国家权力完全脱离了个体所有权的掌握,无论是激进主义还是渐进主义,分配理论都应该是一个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最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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